无烟学校标准 (教育部办公厅、卫生部办公厅发布,适用于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、托幼机构及专门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) 一、建立学校控烟制度 1.建立由学校领导牵头,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控烟领导小组,相关职能部门职责明确。 2.将控烟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,做到年初有计划,年终有总结。 3.制定校内控烟管理规章制度。制度中应包括下列核心内容: (1)学生禁止吸烟; (2)任何人(包括外来人员)都不得在校园内吸烟; (3)设立兼职控烟宣传员、监督员等,明确相关控烟人员的职责; (4)将履行控烟职责的情况作为师生员工评优评先的参考指标之一。 二、创建学校无烟环境 1.校园内(包括建筑物内,操场等室外区域)无人吸烟,校园内无烟蒂、无吸烟者。 2.校园内重点区域,如大门、教学楼、实验室、行政楼、会议室、教师办公室、室内运动场、图书室、教职工和学生食堂、接待室、楼道、卫生间等有醒目的禁烟标识。 3.校园内不设置吸烟点,不摆放烟具。 4.校园内禁止烟草广告和变相烟草广告。 5.校园内禁止出售烟草制品。 三、开展控烟宣传教育 1.利用健康教育课或其他课程向学生传授烟草危害、不尝试吸烟、劝阻他人吸烟、拒绝吸二手烟等控烟核心知识和技能。 2.充分运用主题班会、同伴教育、知识竞赛、板报、橱窗、广播等形式,向师生员工开展控烟宣传教育。 3.利用5月31日世界无烟日开展控烟宣传活动。 4.掌握师生员工吸烟动态,并对吸烟者进行劝阻。 四、加强控烟监督检查 1.有明确的部门和人员负责学校控烟工作的经常性监督检查。 2.师生员工有责任对在校园内吸烟者进行劝阻。 3.定期组织对学校各部门、各班级控烟工作进行检查,每年至少一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