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加大学校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力度,更好地发挥学校中层干部在学校管理工作中的作用,根据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规定,按照《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》和《江宁区教育系统局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》文件要求,经研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,决定对我校部分中层岗位实行竞争上岗。现制定本次竞聘选拔中层干部的方案如下:
一、选拔任用组织机构
1. 竞聘选拔中层干部领导小组
组长:周飞虎 副组长:郭晓倩
组员:魏先虎、周智宁、陈晓斌、吕俊、吴文波
2. 竞聘选拔中层干部工作小组
组长:周智宁
组员:吴文波、孙容梅、范丽娟、夏宗斌
二、选拔任用基本原则
1. 党管干部、党管人才原则;
2. 任人唯贤、德才兼备原则;
3. 群众公认、注重实绩原则;
4. 公开、平等、择优原则;
5. 民主集中制原则;
6. 依法办事原则。
三、选拔任用基本条件
1.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,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;
2. 具有胜任岗位职责必需的专业知识、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,具有与所任职务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;
3. 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,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,富有改革创新精神,群众威信高,有显著的工作实绩;
4. 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具有以身作则、团结同志的良好作风,具有爱岗敬业、乐于奉献的职业精神;
5. 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,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立德树人,为人师表,尊师重教,关爱学生,严于律己,廉洁从业。
四、选拔任用基本资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