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主要工作
1.对责任区学校“省基础教育装备示范区”创建准备工作开展督导;
2.撰写月督导报告一份;
3.参加区教育局组织的“省基础教育装备示范区”创建研讨会。
二、工作要求
1.认真学习《江苏省基础教育装备示范区检查验收细则》。
2.联系责任区学校报告督学,要求学校按照《细则》要求,进行自查自评,准备近一年的台账资料。
3.3月上旬到校开展督导。现场看学校各专用室、功能室、实验室管理、使用情况。
4.现场看学校准备的台账材料,对照验收细则中指标进行量化打分。
5.梳理、总结责任区学校的特色,包括过程性与成果性材料。
6.听取学校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,提出的意见和建议。
7.做好督导过程的文字、图片等记录,填写好《责任督学工作手册》,及时向学校反馈,学校认真填写《江宁责任区学校问题反馈通知单》。
8.按时参加“省基础教育装备示范区”创建研讨会。
三、撰写月督导报告
各责任督学4月底前撰写好《4月督导报告》,以电子稿的形式发至邮箱:jnddslcy@163.com。
江宁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
2017年4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