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工作内容:
1、 开展《江宁区外地单身青年教师生活状况》专项督导;
2、开展《义务教育阶段规范办学行为》专项督导
3、组织开展2018年学前教育专项督导
二、工作要求
1、认真学习督导文件,按照督导方案要求开展工作。
2、联系报告督学,要求责任区学校根据方案要求,开展全面自查,填写好附件中的表格。
3、 现场核查材料:认真核实查验材料,要求真实准确齐全。
4、个别访谈:根据方案要求开展与校长、教师、学生之间的交流,更加全面地了解情况。
5、做好督导过程的文字、图片等记录,发现问题及时告知,发现亮点及时宣传。填写好《责任督学工作手册》,督促学校做好反馈记录和落实整改措施。
6、各责任督学于10月6日底前撰写好督导报告,并以电子稿的形式发至邮箱:czr6411@163.com。
江宁区教育督导室
2018年9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