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宁区责任督学11月份主要工作要点
一、主要工作
1 开展江宁区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专项督导;
2 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地考察测评;
3 进课堂听评课1节;
4 撰写月督导报告一份。
二、工作要求
(一)关于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专项督导
1、 认真学习《关于开展区域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市级督导的通知》(宁教督委办﹝2018﹞19号)。
2、按照督导方案(见督导室文件)要求开展工作,并将相关材料发至周录林督学邮箱zll38701@qq.com。
(二)文明城市创建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地考察测评
进校园实地考察、查阅资料,完成《文明城市创建和未成年人思
想道德建设实地考察测评标准(中小学)》评估。该表请以电子稿的形式发至王晓根督学邮箱zgwxg18204@163.com。
(三) 进课堂听评课1节
推门听课1节,认真记录填写《江宁区责任督学听课评课表》,课后认真评课,并于任课教师交流。听评课表请发至李昌瑜督学邮箱jnddslcy@163.com。
(四)请使用办公移动设备做好督导过程的文字、图片等记录,并及时登录管理系统上传工作记录。
(五)向学校发放《江宁区责任督学督导意见书》,反馈督导意见,并于当月底报督导室李昌瑜主任处备案,由督导室汇总整理并适时向相关部门通报。 及时填写《责任督学工作手册》。
附件:江宁区责任督学督导意见书
江宁区教育督导室
2018年11月1日